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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留的日期可以从刑期中抵扣吗?

    2023年7月21日  成都有期徒刑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拘留的日期可以从刑期中扣除。诚信期限因所受刑罚的不同而不同。如果判处管制,拘留一日相当于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拘留的日期可以从刑期中抵扣吗?

      拘留的日期可以从刑期中抵扣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与折抵】,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留的日期可以从刑期中抵扣吗?

    人被拘留时,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需要多长时间?

      成都刑事律师提醒您,一个人被拘留时,家属一般在拘留后24小时内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有碍侦查的除外。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逮捕的刑事拘留期限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批准逮捕后最长不超过37日的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被拘留者的,应当自拘留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报送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通知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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