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证言都没有异议的,对于证人来说,就可以不用出庭了。但如果一方有异议的,且证人对案件的量刑情况会产生影响的,法院就会要求证人出庭。并且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司法机关可以在证人出庭的时候,采取其外貌不暴露或假音等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上并无明确录口供的次数,实际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才可以知道。如果案情比较简单的,一般一两次就可以了,但如果案件比较复杂,牵扯众多的,或遇到不配合的,那么次数也会随之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当证人因为需要出庭而产生了费用,法院应该给予补助。所产生的费用会被列入司法机关的经费,政府会有保障的措施。同时,证人的单位也不能扣掉出庭期间的工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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