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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申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能继续申诉吗?

    2021年5月12日  成都刑事申诉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当我们遇到刑事案件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不服生效的审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刑事申诉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决、调解,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么刑事申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能继续申诉吗?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为您解答。

    刑事申诉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申诉的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能继续申诉吗?

      刑事申诉是审判监督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需要对案件进行审理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是事后进行审查的监督性程序,不具有审级性质;是一审、二审程序以外的,具有补救性的特殊程序。申诉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表现。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刑事申诉时效,只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能继续申诉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当申诉被驳回后,可以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到人民检察院申诉。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来源: 成都刑事律师  Tags: 刑事申诉的期限,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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