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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2024年1月12日  成都诉讼中止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诉讼中止与中断的区别在于产生的原因、发生的时间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中止诉讼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等。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诉讼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前者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后者是因提起诉讼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要求或者约定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是在整个诉讼时效期间。

      3.法律效力不同。前一种情况,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一种情况,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诉讼中止诉讼的情形包括:
      1.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和推迟诉讼的主要区别?

      成都刑事律师提醒您,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的主要区别是:
      1.适用范围不同。中止诉讼可以发生在诉讼开始到判决作出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的效果。中止诉讼将使本案诉讼程序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本案中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延期审理只是推迟了案件的审理日期,并没有停止相关的诉讼活动,如通知证人出庭等。
      3.恢复审理。中止诉讼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被诉法院通常很难控制何时恢复诉讼。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源于诉讼,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4.法律上的情况不一样。
      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辨认、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扩展所对应的其他情况。
      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情况。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这个案件必须以另一个案件的结果为依据,而另一个案件尚未结案。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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