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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在哪里?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2022年3月17日  成都诉讼中止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  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那么,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在哪里?中止诉讼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在哪里?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在哪里?

      民诉中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的区别: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可以导致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有:

      1、原告死亡,需要等待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诉讼中止的法律效果是暂时停止本案的全部诉讼活动。

      诉讼终结。导致诉讼终结的法定事由包括:

      1、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3、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此外,因上述导致诉讼中止的第1、2、3项事由中止诉讼满90日仍无人继续诉讼的,裁定终结诉讼,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中止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1、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尚未确定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或者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其职权也同时被撤销,从而无法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尚未确定继续诉讼的行政机关;

      2、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互相抵触,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在等待解释或裁决时,人民法院应中止诉讼;

      3、在审理案件中,人民法院发现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及时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影响本案审理的,应中止诉讼,待有关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后,再恢复诉讼。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影响本案审理的,应继续审理;

      4、追加、更换当事人,或者本案的处理需要等待其他案件处理的结果时。

      中止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审理程序,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加以恢复。恢复诉讼后,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止前的诉讼行为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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