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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

    2023年12月25日  成都没收财产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腐败型犯罪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在判处没收财产时,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庭成员的财产。没收财物与罚款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不同,内容不同,执行方式也不同。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什么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腐败型犯罪将被判处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家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没收财产刑的目的是剥夺犯罪分子犯罪的经济基础,对其进行严厉的经济和物质惩罚。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什么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

    没收和罚款有什么区别?

      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情节较轻的贪利犯罪适用罚金。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情节较重的犯罪。
      2.内容不一样。罚款剥夺了犯罪分子一定数量的金钱。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部分或者全部实际财产。
      3.根据执行情况,罚款可以分期支付。没收财产只能没收一次。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应当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如果在期限结束时未付款,将强制付款。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随时追缴。
      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或者其他原因交纳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酌情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没收财产的执行机构是什么?

      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必要时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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