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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收和收缴、追缴和扣押有什么区别?

    2023年8月16日  成都没收财产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没收与没收、追回与扣押的区别在于对象和依据。其中,没收的物品为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没收财产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法院审查、受理、审理。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我们带来相关法律内容。

    没收和收缴、追缴和扣押有什么区别?

      没收与没收、追回与扣押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对象不同。没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取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而取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没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毒品、注射吸毒用具、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个人工具等。
      2.加工方法。查封、扣押、没收的财产中,属于被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无受害人的,应当登记备案,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3.依据不同。追回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第一百六十一条。没收、扣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治安案件中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博用具、赌博资金、吸烟、注射毒品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个人工具,按照规定没收、处理。

    没收和收缴、追缴和扣押有什么区别?

    没收财产的程序是什么?

      成都刑事律师提醒您没收的程序是:
      1.提出申请: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级检察院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法院也可以受理。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应当在7日内完成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在全国发行的报纸或法院官方网站上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法院已经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联系方式的,应当直接告知并记录。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员应当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重要当事人是指对申请没收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放弃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5.终结审的情形: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结审

    没收财产的救济是什么?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上诉;几天之内提出投诉。
      2.没收违法所得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撤销原裁定,并一并处理涉案财产。
      3.按照审理监督程序纠正已经生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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