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刑事律师
  • 法律服务热线

    1398054539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种类 没收财产 成都没收财产律师

    没收财产的处罚是什么?

    2023年6月8日  成都没收财产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没收财产是附加刑和财产刑。没收财产的特点是,没收财产是由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确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和数额,将没收的犯罪分子现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没收财产的处罚是什么?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和财产刑。我国的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要刑种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没收财产的处罚是什么?

    没收财产的特征是什么?

      没收的财产具有以下特点:
      1. 没收财产是一种处罚方法。这是没收财产的法律属性。具体来说,没收财物和罚款一样,都属于财产刑的范畴。这一特点使得没收财产刑与其他非刑罚方法划清了界限,同时赋予了没收财产刑与其他一切刑罚方法的共性,如合法性和强制性。
      2. 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
      3. 没收财产内容是强制无偿没收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首先,其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分子,对没有触犯刑律而只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只能适用相应的非刑罚方法。其次,刑罚的内容是剥夺犯罪分子现有的财产,这是没收财产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最大区别。

    财产没收是如何执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均由人民法院执行。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实施。
      关于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需要,刑法第六十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1. 必须是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所负的债务。
      2.肯定是合法债务。
      3.必须由债权人请求。犯罪分子所负债务的偿还,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

    来源: 成都刑事律师  Tags: 成都刑事律师

    Copyright ©2008-2024

    成都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法律咨询热线:13980545398 网站支持: 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