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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犯诈骗罪会没收财产吗?

    2023年4月28日  成都没收财产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犯诈骗罪的,不一定没收财产,但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没收财产;一般来说,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成都犯诈骗罪会没收财产吗?

      实施诈骗罪并不一定要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并处罚款或者没收财物。第266条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成都犯诈骗罪会没收财产吗?

    诈骗罪的特点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故意,具有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诈骗。至于被骗财物是自己挥霍还是转移给第三人,不影响本罪成立。
      3.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可构成犯罪。如果骗取的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

    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罪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承担民事责任。欺诈是一种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借钱时借贷双方的关系不同。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认识、交往的亲戚朋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诈骗往往发生在双方认识不久之前,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
      3、借贷关系产生的原因不同。正常借贷关系其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解决不了,就向别人借了钱。以借贷名义实施诈骗的,往往捏造虚假、难解的事实,或者以高额利息等利益为诱饵,骗取他人的同情或信任。
      4.借款人愿意还款和不能按时还款的原因不同。在合法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不否认借贷关系,并表示会尽力偿还。即使不能按时归还,也往往是因为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困难。然而,以借贷为名骗取财物,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挥霍赌博,想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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