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刑事律师
  • 法律服务热线

    1398054539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种类 没收财产 成都没收财产律师

    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2022年11月10日  成都没收财产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我们都知道,对于犯罪所得,是需要予以没收的。那么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财产范围有哪些?针对相关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的财产范围

      (一)违法所得:实施犯罪行为取得的财产及其孽息,如贪污、受贿所得等。

      (二)涉案其他财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予以没收的涉案其他财产。违禁品如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等。“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之表述,即是将该类财物严格限定于供犯罪所用且系本人所有的物品。虽是供犯罪所用,但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财物的,不在本程序规定的没收之列。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预谋、策划犯罪的聚集点时,该房产将来即可能会作为涉案其他财产被依法没收。

    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在生活中,我们都应该遵守法律,不能违法是底线,否则就要接受相应的惩罚,只能说是得不偿失。以上就是由小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


    来源: 成都刑事律师  Tags: 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

    Copyright ©2008-2024

    成都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法律咨询热线:13980545398 网站支持: 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