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书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所书写的状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告诉才受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当事人自诉。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等案件。
书写刑事自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必须是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如果属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2)原告的意思表述要清楚,要有明确的证据和诉讼请求。
第一,是要有明确的被告。
第二,这个要准备被告人侵犯你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的这个相关的证据。
第三,这个要求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来讲呢这个刑事的追诉期,一般来讲这个判五年以下的这个徒刑的是五年这个刑事的自诉期限。
那么法院受理的这些材料之后呢,他会决定立不立案,一般是7日之内它会告诉原告,受理还是不受理。如果是一些重大的案件呢,它审查的期限可以延长到30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2、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4、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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