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二)清包,也叫包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找具有一定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来施工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
(三)由于材料和种类繁多,价格相差很大,有些人担心别人代买材料可能会从中渔利,于是部分业主户采用自己买全部材料或大部分材料、只包清工的服务形式,服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装修,工程、劳务外委均可以是清包。
(四)账面自营结算收入和实自营际收入有什么关系区别——结算收入属于往来性质,实际收入是确认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发生劳务分包纠纷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具体而言,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一)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三)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