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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效力如何进行确认?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2022年8月27日  成都立案指南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狭义来说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产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那么,合同的效力如何进行确认?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终止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接下来,确认合同效力律师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合同的效力如何进行确认?

    合同的效力如何进行确认?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认合同的效力:

      1、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3、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主要有四种: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此之外的其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

      2.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若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而处分标的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会转移,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3.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4.无权代表人所订立的合同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事后通过决议对因为无权代表行为订立的合同进行追认的,那么该合同的效力为有效。

    合同终止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合同终止,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1.当事人协议终止合同的,不论终止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终止权而导致合同终止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当事人均可以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 成都刑事律师  Tags: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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