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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认定?

    2023年12月6日  成都金融犯罪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认定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方法是,该罪的主观方面具有故意;侵犯的对象是金融管理秩序等。预防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犯罪可以通过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加强教育宣传等方式来进行。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如何认定?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
      1.主观要件:从主观方面表现是故意的。
      2.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3.对象要件:对象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营业执照、批准文件罪】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取得证书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防范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犯罪?

      防范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犯罪的方法有:
      1.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防止民间金融机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生。
      2.严厉打击:依法严厉打击民间金融机构等非法金融活动,严惩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认识,防止公众被非法金融机构欺骗。
      4.联合惩戒:对犯有设立民间金融机构罪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金融业务发展,降低其社会信誉。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减刑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举报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三)有发明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消除重大事故表现突出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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