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金融犯罪包括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罪,危害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制度罪,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犯罪以及危害金融机构存在管理制度犯罪等:
(1)犯罪客体: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包括银行、货币、外汇、信贷、证券、票据、保险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包括自然人、单位、"公众"等),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各种金融票证、有价证券、信用证、信用卡等)。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客观特征),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表现形式),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特殊主体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或者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金融行业发展相对比较快速,而对于有些犯罪当事人来讲,可能会做出一些金融犯罪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资金的处罚,甚至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今,一些不法分子在淘宝、易趣等知名网络交易网站,向不特定群体随意散布虚假商品信息,或直接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编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诱惑贪图便宜的网友上当。
假冒银行网站“网络钓鱼”。网站页面几乎与正规银行网站一模一样,且域名十分相近,有的只差一两个英文字母。时下,一种名为“网络钓鱼”的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愈演愈烈。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账户里的存款可能被冒领。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计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密码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窃取,造成资金损失。
海外网络私募基金骗局。宣称“由美国政府证券交易机构和国际知名投资公司联合推出,具有国家认证和审批证书,一个月回报率达到25%,4个月就能拿回本金,以后年年有分红……”面对这些诱人的条件,一些基民对这样的海外私募基金信以为真,投进了多年积攒的积蓄后,最后血本无归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金融犯罪的犯罪构成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