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经济犯罪吗?
2023年9月15日 成都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挪用公款罪不是经济犯罪,而是职务犯罪。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罚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我们带来相关法律内容。
挪用公款是经济犯罪吗?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流动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挪用公款罪既是职务犯罪,又是经济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挪用个人使用的公款,进行违法活动,或者挪用比较多的公款从事牟利活动,或者挪用大量公款,三个月以上不还。是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救灾、抢险、防洪工程、特殊护理、扶贫、移民、个人使用的资金、物资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数额的认定有哪些?
1.量大的测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巨额的认可。
挪用公款从事违法活动数额超过3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情节严重的认定。
(一)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特殊照顾、扶贫、移民、救济专项资金和物资的,数额超过五十万元,但少于一百万元。
(三)挪用公款500,000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予退还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成都刑事律师提醒大家,挪用资金和挪用公款的区别是: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或者借贷给他人的,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2.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所在的非国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所有权。
3.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指公司和企业的公有财产,包括资金、证券和特定的资金和物品。挪用公款罪不仅包括公共财物,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所任职的非国有单位的公共财物和资金。
4.惩罚是不同的。挪用资金罪的刑罚轻于挪用公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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