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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用资金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2022年10月26日  成都经济犯罪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大家可知道?挪用资金罪也是经济犯罪的一种?什么是挪用资金罪呢?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那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挪用资金罪追诉期限是多久?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在文章中找寻这些问题的答案。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资金是会构成犯罪行为的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挪用资金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挪用资金罪追诉期限是多久?

      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案件的审理需要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挪用资金罪这一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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