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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2023年9月8日  成都假释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假释的条件主要是当事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执行了一半以上的刑期。当事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已服刑十三年以上。在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我们带来相关法律内容。

    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假释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那些被判处长期监禁和超过一半刑期的人实际上已经服满了役。
      2.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3.特殊情况下,最高法院可以批准假释。
      4.于累犯以及因重大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刑期的,不得假释。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狱条例,接受教育和改革,表示悔改,不再犯罪那些危险分子可以被假释。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罚的限制。

    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如何处理假释中的新罪行?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假释。因执行未完成的刑罚而被监禁。
      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和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对后罪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条例确定要执行的刑罚。

    假释家属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的具体法律规定,监狱需要向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刑事鉴定鉴定表、刑事奖惩表、终审法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减刑裁定书、刑事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具体材料。
      其次,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最后,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就是否假释作出审判决定。假释从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罚。在缓刑期间,一般不予减刑,被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将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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