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刑事律师
  • 法律服务热线

    1398054539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罚运用 减刑 成都减刑律师

    单位行贿罪与个人受贿罪的主体有何不同?

    2024年3月28日  成都减刑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在刑法中,单位行贿罪和个人受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而个人受贿罪的主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

    单位行贿罪与个人受贿罪的主体有何不同?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强调的是集体行为。而个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主体是自然人,即国家工作人员,强调的是个人的职务行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单位行贿共同犯罪中各主体间责任区分?

    在刑法中,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在单位行贿罪中,可能存在多个主体,如单位的决策者、执行者等,他们可能共同参与了行贿行为。对于这种共同犯罪,我国刑法实行的是“共同犯罪原则”,即所有参与犯罪的人都要对整个犯罪行为负责,但具体责任的大小会根据各个主体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来确定。

    1. 单位负责人:如果单位行贿是单位负责人决定并组织的,那么负责人通常会被认定为主犯,承担主要刑事责任。他们在犯罪中的主导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决定了他们的责任更大。

    2. 具体执行人:如果执行人是在单位负责人的指示下实施行贿行为,他们可能被认定为从犯,虽然也要负刑事责任,但责任相对较轻。他们的责任取决于他们对犯罪行为的认知程度和参与程度。

    3. 协助人员:如果有其他人员在行贿过程中提供了协助,他们的责任通常会小于主犯和从犯,但仍需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分析和依据表明,单位行贿共同犯罪中,各主体的责任区分主要依据他们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主观意图等因素进行判断。

    单位行贿罪与个人受贿罪在主体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后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这种区分在法律实践中对于认定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成都刑事律师  Tags: 单位行贿罪与个人受贿罪的主体有何不同?

    Copyright ©2008-2024

    成都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法律咨询热线:13980545398 网站支持: 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