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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管制?管制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2021年8月30日  成都管制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对于一些特定违法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没有杀人、强奸等暴力性犯罪大,不需要处以有期徒刑等严苛的刑罚,在刑法上会适用较轻的管制来进行处罚,规范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是管制?管制的构成要素有哪些?接下来,就让我来为大家讲一讲这些问题。


    什么是管制?管制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什么是管制?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管制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为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进行了镇压反革命运动。有的反革命分子历史上有罪恶,建国后既无悔改表现,也无现行活动,其历史罪恶尚不需逮捕判刑,人民政府便不予关押,采取政府管制与群众监督的办法作为惩罚,并进行一定的思想教育,使其获得改造。这种管制办法由各地公安机关实施,按其性质,属于行政管制。其后,管制也适用于其他犯罪分子,1952年3月8日政务院批准的《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中,对贪污分子的刑事处分就包括“机关管制”,并规定受这一处分的留在机关中戴罪工作,在被管制期间,不叙职位,并剥夺其政治权利,但给以学习机会,保障其必要的生活供给。1952年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已把管制规定为一种刑罚。为统一法制,1956年11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交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管制已属刑罚的一种。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创造的新刑种。

      1)指反动分子向政府登记后,将其交当地政府及群众监督改造,每日或每周须向指定机关报告其行动,限制其自由。

      2)是解放区民主政权总结经验,适应处理、改造大批反革命分子的需要,把将某些反动或破坏分子交由群众监督改造的做法加以制度化而定名的。

      3)是发动群众对敌专政,改造罪犯的好形式。

    管制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综合中外学者对管制概念的讨论,尽管人们对管制所下定义不同,但不难归纳出管制至少具有这样几个构成要素:

      1,管制的主体(管制者)是政府行政机关(简称政府),通过立法或其他形式,管制者被授予管制权;

      2,管制的客体(被管制者)是各种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

      3,管制的主要依据和手段是各种法规(或制度),明确规定限制被管制者的什么决策,如何限制,以及被管制者违反法规将受到的制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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