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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2021年4月22日  成都管制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管制是一种限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式,而在接受管制的刑期,在判决执行之日起先行执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是可以在之后折抵刑期两日的,有关于管制的知识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么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接下来为您解答。

    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

    管制刑期怎么计算和折抵?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之所以规定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来源: 成都刑事律师  Tags: 管制刑期计算和折抵,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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