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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罪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吗?如何理解诈骗罪?

    2021年5月8日  成都诈骗罪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众所周知,在很多犯罪案件中如果犯罪行为人有立功表现或者有其他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的话,法院是可以酌情减轻对行为人的处罚的。那么诈骗罪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吗?如何理解诈骗罪?带着这些疑问,接下来为您解答。

    诈骗罪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吗?

    诈骗罪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吗?如何理解诈骗罪?

      诈骗罪在侦查阶段,积极退赃是属于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在判刑后退赃,是不会对量刑有任何影响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如何理解诈骗罪?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财产处分必须是基于对方的错误认识。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来源: 成都刑事律师  Tags: 诈骗罪退赃,如何理解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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