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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电信诈骗罪惩罚多重?

    2021年4月29日  成都诈骗罪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非法诈骗他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最近几年诈骗案频发,特别是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也有很多骗婚人员,受骗的人群也不断扩大,主要的群体是学生和老人居多,他们大多属于社会经验不足或缺少防备意识,那么婚姻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电信诈骗罪惩罚多重?接下来为您解答。

    婚姻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

    婚姻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电信诈骗罪惩罚多重?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

      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以前有无登记结婚的记录。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电信诈骗罪惩罚多重?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以上就是为您带来的相关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


    来源: 成都刑事律师  Tags: 婚姻诈骗罪需要证据,电信诈骗罪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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