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某人非法帮助他人携带毒品?
2024年2月29日 成都毒品犯罪律师 http://www.cdxsls.com/
导读:非法帮助他人携带毒品的行为可以分别作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根据携带毒品的数量量刑。需要注意的是,帮助他人携带毒品可构成自首。犯罪后,可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接下来成都刑事律师将为我们一一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如何判定某人非法帮助他人携带毒品?
非法帮助他人携带毒品的行为属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1.携带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携带片剂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武装掩护。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不满一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未经加工制造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帮助别人携带毒品能构成投降吗?
成都刑事律师提醒你,帮助别人携带毒品可以构成投降。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
2.自首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者应愿意接受国家审查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投案自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帮助他人携带毒品的缓刑条件是什么?
试用期的条件是:
1.行为人的罪行相对较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不会对你所居住的社区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缓刑。未满18岁者、孕妇及75岁以上者,可暂缓执行。应宣告缓刑:
(一)犯罪较轻的。
(二)显出悔改的心。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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